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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5日,“中国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进展与效果研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成功召开。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江滨在会上做专题汇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原局长李胜群主持了会议。圆桌讨论环节,来自国家医保研究院、广东、新疆、海南、重庆、福建、天津等省市医疗保障局的专家及领导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了相关分享及交流。会议最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原副局长孙德尧进行了总结发言。
在报告中,江滨教授首先提出,药品定价模式要在可及性、可负担性和创新激励之间达到平衡。在总结了国际典型的药品定价政策及效果,比较了各省集采药品落地政策特征的基础上,她指出,对于国谈、集采、“两非”等不同类型的药品品种,各省根据省情在支付价格确定、调整程序、调整模式等方面的设置差异化较大。研究团队未来将尝试引入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应用于医药政策领域及医保支付标准政策中,解决当前支付标准模式较多、缺乏激励约束机制、价差大的集采品种和“两非”品种政策制定难度大的问题。建议推动多部门合作,促进医疗机构、患者、企业等不同主体良性互动,通过加速一致性评价,治理终端价格虚高、加强舆论引导宣传等手段,全方位完善药品支付标准的政策体系。
在圆桌讨论环节,各位专家就支付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目前各省在支付标准政策方面都进行了一些尝试,支付标准的制定在诊疗行为引导上所起的作用要大于集采,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品种间价差及质量差异较大,增加了支付标准制定的难度和复杂度;不同部门之间协同性不足;支付标准单品付费和支付方式改革打包付费存在一定的矛盾等。在异地就医比例日益增长的情况下,各地医保报销待遇不一,存在一定漏洞,从医保基金稳定运行的角度,也要求更加缜密地制定支付标准,完善体制机制.
会议最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原副局长孙德尧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在总结中提到,影响支付标准的制定的因素众多,牵扯多方利益主体,开展工作时要多角度考虑,平衡好各方的需求。支付标准的制定与患者负担、医保基金的安全密切相关,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同步开展价格治理的基础上,从集采增量入手,因地因时,由易到难地推进相关工作。